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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企業內控基本能力測驗

壹、報考日期:
 
次別 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第一次 103.12.22~104.01.22 104.03.08
第二次 104.03.27~04.27 104.06.07
第三次 104.06.26~07.27 104.09.06
第四次 104.09.25~10.26 104.12.06
貳、報名事項: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 通訊報名地點:台北市南海路三號五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測驗中心。
三、 報名應繳證件及注意事項:請詳見正式簡章。
參、應考資格:
一、 證券、投信投顧暨期貨從業人員:
 
(一) 得應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者,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 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
  註: 具有大學、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
(二) 得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者,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系所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 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4. 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
(三) 得應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者,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3. 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
4. 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
5. 現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業務人員,在89年10月11日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修正生效前,已辦理登記者。
(四) 得應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者,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3. 經投信投顧業務員測驗合格者,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4. 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五) 得應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測驗者,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公立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從事期貨相關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從事期貨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
3. 取得期貨商業務員資格者,並從事期貨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六) 得應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者,須具下列資格之一:
1. 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七) 得應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須具下列資格:
  經信託業務人員 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取得合格證明書者。
(八) 得應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測驗者,須具下列資格:
  經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測驗取得合格證明書且為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九) 已參加證券從業人員資格測驗取得合格證明者,不得再報名參加同一資格之測驗。
二、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者:
 
凡公開發行公司從業人員或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相關工作有興趣者。
本測驗僅屬基本能力之認定,若擬於公開發行公司擔任內部稽核職務者,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1條第3項所規定之內部稽核人員之適任條件。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網址及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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