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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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 明: | ||||
| 一、 | 為協助設籍桃園縣29歲以下大專校院畢業之待業青年就業,藉由就業獎勵措施,促進青年穩定就業並獲致較合理薪資,也協助企業改善人力招募的困境,本縣於今(103)年推出「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方案,參加此方案的青年一經媒合成功,任職期滿3個月、6個月就可分別申請就業獎勵,最高可請領新台幣2萬1,000元,有意願參與本方案的企業及青年,即日起請洽桃園縣政府就業服務台或上「桃園鄉親就業e網」(http://ejob.tycg.gov.tw )查詢方案相關申請資格、條件及獎勵方式(如附件),惠請 貴校將相關訊息轉知校友及應屆畢業生。 | ||||
| 二、 | 為落實在地就業服務,目前設置7處就業服務台,並於今(103)年3月起在八德、蘆竹、大溪、龍潭、新屋公所及林口工業區增設6處就業服務台,共有13處就業服務台受理本方案。 | ||||
| 三、 | 本案機會有限,經費用罄截止,敬請協助轉知相關單位,鼓勵待業青年踴躍報名參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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