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為桃園做研究」 桃園市政府大專校院學生創新點子及研究實作獎勵計畫(114.10.01)
一、目的
桃園市政府(以下稱本府)為鼓勵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投入以桃園為主題之相關領域創新點子及研究實作,以期匯集眾人智慧、培育青年人才、廣納市政建議,共同打造桃園成為智慧、宜居、永續城市,特訂定本計畫。
二、主辦機關: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三、申請對象:於申請時,需具備國內外大專校院(含專科學校、碩博士)在學身分。
四、申請方式:
(一) 提案須由一名大專院校之專任或兼任教師擔任指導教師,說明如下:
1、 提案內容屬於學位論文者,應由該論文之指導教授擔任。
2、 提案內容非屬學位論文者,應由課程專題授課教師,或指導學生參與研究計畫、產學合作、實務專案等相關專案之教師擔任。
(二) 得以個人或組隊申請,組隊申請相關說明如下:
1、 組隊申請者,人數上限5人,並推派一位為團隊代表人。
2、 一人至多參加2隊,指導教師不列入組隊上限人數計算及參加隊數限制。
(三) 公告受理期間內,檢附申請文件向主辦機關申請。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機關不予受理:
1、 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經主辦機關通知限期補正 ,逾期未完成補正者。
2、 提案內容已通過論文口試,或已公開發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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