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113.12.03)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提早培育儲備基礎科學、
應用科學、人文社會科學之優秀研究人才,鼓勵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
執行研究計畫,並加強實驗、實作之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機構(即指導教授任職機構)須為依本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經核定納為本會補助單位者。
三、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及指導教授之資格如下:
(一)學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須具 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 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但不包括碩士班及 博士班研究生。
2. 公私立專科學校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二)指導教授:
1.符合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 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
但曾指 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詳細資訊請參考以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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